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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8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更新日期:2018-03-29 19:21:33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8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 的通知》(川财教〔2009〕184 号)、《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攀枝花市市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攀财教〔2012〕21 号)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2018 年度省、市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8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20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学费奖补政策宣传工作

由于学费奖补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为做好此项 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认真做好本县(区)域内 学费奖补政策的宣传讲解,确保传达到每一个应享受奖补人员,做到“应补尽补”。

二、按时完成申请、审核、公示上报工作

(一)符合奖补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务必于 4 月 16 日前递交到就业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属高校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开放,4 月28 日关闭,逾期无法申请。

(二)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上报工作务必在 5月 31 日前完成,并在本级教育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时应将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进行模糊处理)。

三、其他事项

市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与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同步进行,不再单独布置,工作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 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8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20号)执行,但不实行网上申报,仍然采用纸质申报材料现场提 交的形式,报送表格、材料、时间、地点等要求同省属高校学 费奖补,申请表及证明模板见附件 2、3。咨询、联系电话: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12-3352628

东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12-2291506

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12-5553478

仁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12-3895022

米易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12-8176476

盐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12-865743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 有关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30 日印发